第一条  为了维护造价伙伴网正常运营秩序,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透明的处理交易纠纷,根据《造价伙伴网服务协议》及《造价伙伴网服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交易双方使用造价伙伴网服务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造价伙伴网站上公示的各项规则,因未遵守规则而产生的交易纠纷,本网站不予受理。

第三条  本规则构成《造价伙伴网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约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规则的约定为准。

    您同意:本网站对交易中产生的纠纷进行仲裁。本网站的仲裁完全基于您的委托,本网站承诺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态度受理仲裁,但本网站并非专门仲裁机构,只能在本网站能力水平内,依据本网站所认为的公平的标准作出裁决,不保证仲裁结果符合您的期望。

第四条  仲裁的申请:

(一)仲裁申请的条件:

技术人才在第二次提交成果后,雇主仍对成果不满意,未予以通过。

(二)仲裁申请的时间范围:

1、雇主:在技术人才第二次提交成果后的7天内;

2、技术人才:在第二次提交成果后的3天后;

雇主应在第二次提交成果的3天内确认成果,超过3天未操作,若技术人才提出仲裁申请,本网站将视为雇主同意仲裁申请。

第五条  仲裁的受理

(一)受理时间:

本网站在申请人提出申请的2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取消仲裁申请。本网站决定受理的仲裁30天内予以裁定结果。

(二)依据和对象:

本网站只依据雇主发布的需求内容、成果技术要求、需求相关附件资料、相关行业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对技术人才第二次提交的成果裁定与需求内容、成果技术要求是否符合。

(三)仲裁方式:

网站在受理仲裁时先予以先行调解,在事实的基础上促使交易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由本网站裁决。

第六条  赏金分配

一旦由本网站仲裁,将首先从已托管赏金中预留20%作为该次交易服务费,剩余金额根据仲裁结果进行分配,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本网站将按照协议进行分配,由本网站裁决的按照本网站裁决结果进行分配。

本网站根据仲裁结果分配赏金后,仲裁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本网站的裁决结果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进行索赔。

第七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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