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1G101自2011年9月1日实行,最新的16G101自2016年9月1日实行,正好5年一个周期。

当初11G101的推出变化挺大的,因为2010年,《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混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规》)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规》)进行了重大修订,因为G101是以规范为依据,所以,11G101相对于03G有很大变化,加之,11G101的体系也作了重大调整,进行了一些合并,从原6本图集压缩了3本图集。

那么,16G101相对于11G101有哪些变化呢?无重大变化,相似度约80%。但即使20%的差异也是需要研读。

平面表示法及平法制图规则不会有大变化,规则有稳定性,不可能一直变来变去,但可以局部修正和完善。

其次,原规范依据没有变化,如果说有变化,仅《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是新增的。

此外,16G101-1总说明3:“当依据的标准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 ,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使用。”而原图集并无此说明,这条说明有多重含义,一是图集从属和依附于规范;二、凡图集与规范不符的以规范为准;三、当规范修订,图集不符部分视为无效;四,使用者不能教条地使用图集,要与规范对照复核后使用。

笔者在点评03G101和 11G101时曾建议G101整合成一本。而现在的图集一分为三,每本图集都有相同内容,如一些通用性说明和规定,可以合而为一,避免重复,减少容量。同时合而为一便于随带、翻阅和查询,如竖向构件柱墙的上部构造做法要到11G101-1上去查,柱墙在基础内构造要到11G101-3上去查,把一种构件进行人为的割裂。钢筋工程是一个系统,拆分三个图集反而是影响整体性,不符合平法的哲学思想。

二、总则说明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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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一

总则说明5.“本图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等主体结构施工图的设计,以及各类结构中的现浇混凝土板(包括有梁楼盖和无梁楼盖)、地下室结构部分现浇混凝土墙体、柱、梁、板结构施工图的设计。”本图集也不适用用砌体结构。标准构造详图取消了非抗震构件构造。而原11G101适用于非抗震和抗震。因为《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取消了不设防地区,均按抗震设计,所以,不存在非抗震情况,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结构抗震,构件不一定抗震,如非框架梁、板等构件是耗能构件,它们的锚固取值为受拉钢筋锚固长度,不能套用抗震锚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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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二

总则说明8.“注明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位置:框架柱嵌固部位不在地下室顶板,但仍需考虑地下室顶板对上部结构实际存在嵌固作用时,也应注明。”原11G只要求:“注明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位置”,并没有后面这段文字。

与此相关地,在柱平法施工图制图规则增加相关说明:

2.1.4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注写

1、 框架柱嵌固部位在基础顶面时,无需注明。

2、 框架柱嵌固部位不在基础顶面时,在层高表嵌固部位标高下使用双细线注明,并在层高表下注明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标高。

3、 框架柱嵌固部位不在地下室顶板,但仍需考虑地下室顶板对上部结构实际存在嵌固作用时,可在层高表地下室顶板标高下使用双虚线注明,此时首层柱端箍筋加密区长度范围及纵筋连接位置均嵌固部位要求设置。

说明如下:

1、 认基础为框架柱嵌固部位,无需注明。当我们看到图纸上没有注明嵌固部位,即以基础顶为框架柱嵌固部位。

2、 嵌固部位不仅在层高表注明,而且要在层高表下注明其标高。其实是多此一举,只要一个地方注明即可。如果两者不一致呢?

3、 既然设计考虑了地下室顶板仍对上部结构实际存在嵌固作用,那么,框架柱在地下室顶板是也要按嵌固部位做法,框架柱有二个嵌固,即注明的嵌固部位和设计考虑实际嵌固作用的非嵌固部位,嵌固部位柱下端柱净高三分之一区域箍筋加密,柱纵向钢筋接头不能位于此区域。

剪力墙也要求注明上部结构嵌固部位位置,但剪力墙在嵌固部位无须特殊处理,与非嵌固部位相同,所以,是否注明意义不大。墙柱一般是全加密,只有一种间距,不像框架有加密与非加密二种间距,所以,也就不存在因为是嵌固部位需要增加加密区高度的问题。

三、柱平法施工图制图规则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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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一

表2.2.2“柱编号”柱类型框支柱(KZZ)改为转换柱(ZHZ)。

《混规》(2010版)上仍保持框支柱。

《高规》(2010 版)条文说明10.2.10:本次修订将“框支柱“改为”转换柱“。转换柱包括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支柱和框架-核心筒、框架-剪力墙结构中支承托柱转换梁的柱。转换柱是广义的框支柱。

所谓转换层就是因使用功能不同上部楼层部分竖向构件(剪力墙、框架柱)不能直接连续贯通落地。转换层的柱为转换柱,转换层的梁为转换梁。如果是局部的转换,柱为框支柱,梁为框支梁。支承上部的剪力墙框支梁,支承上部框架柱的为转换柱,支承框支梁的柱为框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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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二

2.2.2第4条: 对于非对称配筋的矩形截面柱,必须每侧均注写中部筋。这段文字为新增,原11G101只说明对称边省略不注,未对非对称配筋是否标注作出规定,属于漏项。修订后的表达更为严谨。

四、剪力墙平法施工图制图规则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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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一

墙梁编号表3.2.2-2新增墙梁类型连梁(跨高比不小于5),增加注2:跨高比不小于5的连梁按框架梁设计时,代号为LLK根据《高规》第7.1.3:跨高比不小于5的连梁宜按框架梁设计。但它本质上仍然是墙梁,而不是框架梁,不同于框架结构的框架梁,之前直接用框架梁代号KL表示,人们也误以为它是框架梁,这次新增LLK是及时雨,纠正似是而非而又习以为常的错误认识,是进步。我之前发的文章中也提出要求增加按框架梁设计的连梁的代号以示区别。

第8条.跨高比不小于5的连梁,按框架梁设计时(代号为LLK**),采用平面注写方式 ,注写规则同框架梁。LLK的表示方法按框架梁,因为它的配筋形式与框架无异。LLK的构造同连梁,不能按框架梁,因为LLK属于连梁范畴。框架梁要求梁纵筋满足直锚长度时伸入支座内长度为支座宽/2+5D,而剪力墙(通常是边缘构件与墙向联体体)支座很长,伸入支座内长度为支座宽/2+5D造成极大浪费,也无必要,应按连梁构造,伸入墙内锚固长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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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二

设计施工时应注意IV.当非底部加强部位构造边缘构件不设外圈封闭箍筋时,设计者应注明。施工时,墙身水平分布钢筋应注意采取相应的构造做法。这条说明为新增。加强部位的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及非底部加强部位的约束边缘构件应设置封闭箍筋,而非底部加强部位的构造边缘构件可以不设封闭箍筋,之前平法对此没有任何说明,也没相应构造。

3
变化三

3.6.3:抗震等级为一级的剪力墙,水平施工缝处需设置附加竖向插筋时,设计应注明构件位置,并注定附加竖向插筋规格、数量及间距。竖向插筋沿墙身均匀布置。本条为新增,一般在地下室外墙设置附加竖向附加插筋,若有,设计都会注明插筋规格和间距,一般不注具体数量。

五、梁平法施工图制图规则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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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一

表4.2.2梁类型增加楼层框架扁梁,代号为KBL,扁梁是客观存在的梁,其作用是节省桉层空间高度,之前没有与普通框架梁区别开来,就按普通框架梁设计和施工,但它们受力与构造有本质的不同,但其平面表示方法相同。

2
变化二

表4.2.2注2楼层框架扁梁节点核心区代号KBH,因为框架扁梁的宽度超过框架柱的宽度,扁梁部分钢筋在柱外,节点核心区不同于一般的梁柱节点,需要特殊处理,所以需要单独给代号。框架扁梁节点核心区包括柱内核心区和柱外核心区,柱内核心区箍筋同框架柱箍筋,柱外核心区竖向拉筋,注写其钢筋级别与直径;端支座柱外核心区尚需注定附加U形箍筋的钢筋级别、直径及根数。框架扁梁节点核心区附加纵向钢筋以大写字母“F”打头,注定其设置方向(X向或Y向)、层数、每层的钢筋根数、钢筋级别、直径及未穿过柱截面的纵向受力钢筋根数。

如KBH1 Φ10,FX&Y 2*7Φ14(4),表示框架扁梁中间支座节点核心区:柱外核心区竖向拉筋Φ10,沿梁X向(Y向)配置两层7Φ14附加纵向钢筋,每层有4根(共8根)纵向受力钢筋在柱外,柱两侧各2根。KBH1 Φ10,FX 2*7Φ14(4),表示框架扁梁端支座,其余同。
 
3
变化三

表4.2.2梁类型增加托柱转换梁,代号为TZL,本图集框支梁为托墙框支梁。而框支柱取消了,用转换柱代之。框支柱对应框支梁,转换柱对应转换梁,或者框支柱等于转换柱,框支梁等于转换梁,本次修订其实有点乱,反不如11G101框支柱与框支梁两种对应的构件类型来得简洁和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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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四

表4.2.2注3.本图集中非框架梁L、井字梁JZL表示端支座为铰接;当非框架梁L、井字梁JZL端支座上部纵筋为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在梁代号后加“g”。通常情况下,框架柱与框架梁为刚接,非框架梁为绞接,当然也可以设计为半刚接,即充分钢筋的抗拉强度。在11G101中,非框架梁的构造详图中分设计按绞接时与充分利用钢筋抗拉强度时两种,梁上部纵筋在支座内平直段长度分别是0.35lab和0.6lab,伸入跨内的长度分别为ln1/5和ln1/3,而图中“设计按绞接”还是“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由设计指定,设计用文字表达是很烦琐的,如果非框架梁两种情况都有,就需要一一注写。16G101在梁代号后加“g”的方法解决设计表达问题。

六、有梁楼盖平法施工图制图规则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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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一

5.2.2:对于梁板式转换层楼板,板下部纵筋在支座内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la。转换层楼板为新增内容,转换层属于加强层,需要更大的结构刚度和承载力,不管是转换柱还是转换梁还是转换层板其构造措施都要强于普通楼层,普通楼板下部纵筋伸入支座max(5d,hb/2)。


2
变化二

5.2.2当悬挑板需要考虑竖向地震作用时,下部纵筋伸入支座内长度不应小于laE。5.4.1当悬挑板需要考虑竖向地震作用时,设计应注明该悬挑板纵向钢筋抗震锚固长度按何种抗震等级。一般情况下,板是不参与抗震,当悬挑板需要考虑竖向地震作用时,悬挑板下部纵筋伸入支座长度为laE。laE为抗震锚固长度,不同的抗震等级其长度不同,所以,设计要注明抗震等级。

3
变化三

5.4.3板支承在剪力墙顶的端节点,当设计考虑墙外侧竖向钢筋与板上部纵向受力钢筋搭接传力时,应满足搭接长度要求,设计者应在平法施工图中注明。本条说明为新增,之前板在墙顶的端部构造一直没有可参考和套用的节点,到底是按锚固还是按搭接?设计未明确,预算和施工也就无所适从,不知道怎么算和怎么做,随意性大。此处不能简单地按楼层板的构造。

七、无梁楼盖平法施工图制图规则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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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一

6.5.2无梁楼盖板纵向钢筋的锚固和搭接需满足受拉钢筋的要求。本条为新增,无梁楼盖板纵筋受力特征为受拉而非受压,明确无梁楼盖纵筋的锚固与搭接统一按受拉钢筋,不能按受压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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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二

6.5.4无梁楼盖跨中板带支承在剪力墙顶的端节点,当板上部纵向钢筋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锚固在支座中),直段伸至端支座对边后弯折,且平直段长度≥0.6lab,弯折段投影长度15d;当设计考虑墙外侧竖向钢筋与板上部纵向受力钢筋搭接传力时,应满足搭接长度要求;设计者应在平法施工图中注明采用何种构造,当多数采用同种构造时可在图注中写明,并将少数不同之处在图中注明。本条为新增,是关于板带支承在剪力墙顶的端节点做法。

八、楼板相关构造制图规则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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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一

表7.1.2新增县挑板阴角放射筋,之前只阳角类型。是对之前的补充,有阳必有阴,才能阴阳调和,以前是图集漏项。

本文作者茅洪斌,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十多年施工企业工程管理经验,近二十年造价咨询从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为行业内造价专家、钢筋专家、培训讲师。其出版过造价专著,发表专业论文12篇、专业博客文章500余篇。欢迎专业人士与茅老师共同探讨(QQ/微信:394369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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