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维护造价伙伴网正常运营秩序,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透明的处理用户举报,根据《造价伙伴网服务协议》及《造价伙伴网服务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构成《造价伙伴网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约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规则的约定为准。
您同意:本网站对造价伙伴网担保交易中产生的举报进行处理。本网站处理举报完全基于您的委托,本网站承诺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态度处理举报,但本网站并非权力机构,对相关证据只能以普通人的立场进行形式和内容上的审查和判断,不保证举报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亦不对举报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举报的发起
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或交易结束后的30天内均可对交易对方发起举报。
第四条 举报处理时限
本网站在举报发起人发起举报的2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取消举报申请。本网站决定受理起的30天内予以处理结果。
第五条 举报处理依据
1、需求
需求一经发布,技术人才参与投标即视为认可并同意需求。在技术人才工作期间雇主变更或补充的需求仅作为对原有需求的补充说明,技术人才可以选择不予认可新增需求。
2、需求期限
按照中标者承诺的完成期限执行。
3、需求验收
需求完成后,对于能够在交付后即时验收的,雇主可根据需求完成的情况进行验收。如果发现需求结果与要求不一致的,可要求技术人才进行修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按照双方约定执行。若雇主在未验收需求结果或需求结果与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下确认成果通过,雇主需自行承担所有损失,且本网站不受理雇主的相关投诉。
4、身份核实
举报处理中,本网站可要求未通过身份认证的一方或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拒不提供身份证明的,本网站将不予接受其举报处理申请或者会做出不利于该方的处理。
第六条 举证责任
本网站可要求举报双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证据,且本网站有权单方判断证据的效力:
1、技术人才对需求完成情况负有证明责任,对需求完成情况的说明应根据需求要求提供包括完成的成果文件、成果提交凭据等证据资料;
2、雇主主张技术人才未按照要求完成需求,或者提供的上述证据不符合约定义务的,且技术人才已按照本网站要求出具本条第1项约定证明文件的,雇主应提出反证。
3、因交易双方约定不清而产生交易纠纷的,本网站撤销该交易。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由本网站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4、交易双方需了解并同意:本网站仅以普通人的判断力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和内容的审查,并作出判断;交易双方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七条 赏金的分配
1、举报一方或者双方在申请本网站介入处理举报时,即视为双方均同意本网站有权根据交易双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处理,并按照处理结果将赏金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2、双方明确告知本网站选择自行协商解决解决争议的,由本网站保留举报涉及的赏金并中止本规则约定的举报处理程序,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将举报涉及赏金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一方或双方。但自纠纷发生后的30天内,本网站未收到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本网站有权将赏金退返给雇主或打款给技术人才;
3、举报双方明确告知本网站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由本网站保留举报涉及的赏金并中止本规则约定的举报处理程序,按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对争议赏金的处理要求进行处理。但自举报发生后的30天内,本网站未收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或公安机关在受理后7日内未立案或立案后六个月内未对争议款项做出冻结、划拨等处理要求的,本网站有权将赏金退返给雇主或打款给技术人才。
4、本网站根据处理结果分配举报涉及到的赏金后,举报一方或者双方不同意本网站的处理结果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进行索赔。
第八条 赔付限额
本网站处理举报以雇主托管的赏金以及诚信保证金为限,若双方在需求要求中约定了有超过赏金和诚信保证金的赔付内容,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本网站不受理此类争议。
第九条 违规行为的处罚
举报中核查属实的违规行为按照《造价伙伴网违规处理制度》给与处罚;
当举报被认定为恶意举报的,同样按照《造价伙伴网违规处理制度》给与处罚。
第十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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